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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买房一次性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5-10 13:5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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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全款购房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一、所需材料(一)商品房一次性提取1、提供资料:①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全款购房发票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2、注: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还需提供之间为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二)购买经适房一次性提取

全款购房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一、所需材料

(一)商品房一次性提取

1、提供资料:

①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全款购房发票

③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2、注: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还需提供之间为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

(二)购买经适房一次性提取

1、提供资料:

①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②全款购房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③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2、注: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还需提供之间为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

(三)公有住房一次性提取

1、提供资料:

①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住房买卖合同(契约)

②全款购房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③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2、注: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还需提供之间为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

(四)二手房一次性提取

1、提供资料:

①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买卖契约)

②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税务部门提供的契税完税票据

④身份证

⑤ 住房公积金卡

2、①注: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还需提供之间为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

②提示:一套住房在同一自然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在该年度内只允许其中的一次交易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单位集资建房的一次性提取

提供资料:

①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未取得房产证的:集资建房单位持建房审批文件及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名单,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一次性备案后,职工方可申请提取。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购房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②身份证

③住房公积金卡

(六) 90平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多次提取

1、提供资料:

①商品房的: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款购房发票

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全款购房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公有住房的: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住房买卖合同(契约)、全款购房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二手房的: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税务部门提供的契税完税票据

集资建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②户籍所在地和缴存公积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分别出具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10内有效),查询结果应显示该住房为首套

③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2、注: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还需提供之间为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

(七) 拆迁安置房超置换面积一次性提取

1、提供资料:

①拆迁安置协议(未注明结算明细的还需提供结算清单)

②超出置换面积部分的全款收款发票或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的收款收据

③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2、注: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还需提供之间为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

(八)未婚子女购房,其父母申请提取

1、提供资料:

①各类全款购房提取的相应资料

②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同户籍户口本、户籍地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书)

③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卡

2、注:限定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后的可以提取,购房人仅为未婚子女个人。

二、注意事项

1.提交证件、资料应为原件。业务办理中会采集提取人人像信息。

2. 配偶参照规定申请提取,除提取资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本、公证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之一)原件。

3.购房提取中房屋共有权人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关系的申请提取,除提取资料外,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同户籍户口本、户籍地部门出具的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书之一)。

4. 非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关系的两人或多人共同购房的,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 每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以下提取情形之一办理提取:全款购房、建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6.职工因退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调往外地、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未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缴存或未办理异地转移、在我市务工的外地职工(非我市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我市等情形办理销户提取时,如存在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余额兑付还贷手续,再提取剩余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7.职工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无法办理提取业务。冻结情形有:因人民法院申请被冻结,因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被冻结,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逾期行为被冻结。

8. 缴存单位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欠缴状态的,原则上不办理职工的非住房消费类销户提取和并户转移业务。

9.①职工婚前单独全款购房的,婚后配偶不能申请提取。

②职工婚前单独贷款购房,婚后配偶参与共同还款的,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偿还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配偶办理提取时需在负责办理提取业务的分中心(管理部)签署共同还款申请书。偿还商业、开滦公积金及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及配偶需在负责办理提取业务的分中心(管理部)签署共同还款证明。